1995年1月28日,孙海波犯罪团伙头目策划并实施了鹤岗市南山矿特大抢劫案。团伙成员包括田园、闫文宇等人,他们携带枪支弹药和炸药包,意图抢劫金库。行动中,他们先劫杀出租车司机,随后闯入矿内与保卫人员发生激烈交火。
在交火过程中,田园被警方击伤,孙海波和闫文宇随后对田园被同伙补枪,并焚烧其面部以掩盖身份。团伙使用炸药包炸金库失败,最终未能抢走巨款,匆忙逃离现场。案件造成多名人员伤亡,震惊全国。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通过纹身确认尸体身份,锁定田园为团伙成员。随后,警方发布悬赏公告征集线索,并通过社会关系排查锁定孙海波和闫文宇。审讯中,闫文宇招供同伙罪行,并指引警方找到藏匿的枪支弹药证据,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孙海波等人被捕后,经法院审理,被判处死刑。1995年3月11日,罪犯被执行死刑,案件告破。行动前田园关于“别对手枪开枪”的提示成为未解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