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针对互联网深度融入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现状,通过四大维度界定风险信息。这些维度包括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良行为的信息,以及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的炫富拜金、畸形审美等内容。
办法明确要求网络平台不得在首页、首屏等醒目位置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并强调算法推荐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平台必须根据内容审核负面清单建立相应审核规则,并向未成年人推送风险信息时采取防范措施。
针对未成年人形象使用问题,办法禁止利用未成年人摆拍牟利和不当披露个人信息,要求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展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场景。在提示机制方面,要求内容生产者通过文字提示和通用符号进行风险信息显著标注,平台需提供专属标识功能。
该办法将清朗行动经验制度化,为监管部门提供清晰的处罚依据,重点解决未成年人开盒、变脸、网红儿童及诱导打赏等突出问题,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