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一起碎尸案时,发现18岁女孩齐萍萍在杀害父母后主动认罪,供述动机为结束家庭痛苦。现场物证及精神鉴定均指向其犯罪事实。但在2010年5月庭审中,齐萍萍突然翻供,称父母因服安眠药自杀,自己仅“协助解脱”。法医检测显示仅一人体内含安眠药成分,其说法存疑。
案件审理期间,齐萍萍提出身份证年龄造假,自称实际17岁,律师试图通过未成年身份争取减刑。2010年12月二次庭审时,检方证人(其小姨)证实其真实年龄无误,并揭露其系出生三天后被领养的身世。得知真相的齐萍萍当庭忏悔,亲属递交五封求情信,强调家庭悲剧不应“灭门”,请求轻判。
法院最终认定齐萍萍犯罪动机非极端恶劣,结合其认罪态度及亲属谅解,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引发社会争议,部分舆论质疑“分尸手段残忍”与“动机合理性”的矛盾。齐萍萍在采访中称父母善良,家庭长期受病痛与抑郁折磨,母亲“求死言论”影响其价值观。案件折射家庭关爱缺失的严重后果,其命运走向仍存法律与伦理争议。